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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投创业公司圆满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工作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发挥行业自律的基础性作用,2016年2月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明确指出在2016年8月1日前既未提交法律意见书,也未在协会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机构将被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为了确保高投创业公司顺利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促进投资项目顺利在“新三板”挂牌,高投创业公司认真学习领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等备案指引文件,按照要求积极准备各项备案材料。针对基金业协会提出的备案须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要求,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全程协助开展备案工作,从公司设立、经营范围、专业化运营、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等14个方面进行了详尽的信息披露并出具无保留法律意见。同时,针对基金管理机构的高管人员须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有关要求,公司高管人员先后通过资格考试、资格认定等多种方式取得从业资格,确保基金备案工作顺利进行。
经过2个月时间的充分准备,以及对基金业协会两轮反馈意见的补充完善,8月1日,高投创业公司申请备案的基金产品通过了基金业协会审核;8月8日,高投创业公司提交的法律意见书也通过了基金业协会审核。至此,高投创业公司圆满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产品备案工作,为下一步做大做强投资业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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